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兴宾区世纪星城西门外左右两侧停车位及绿化带被物业租给摊贩做菜市场,某些摊贩宰杀禽类污水溢出路面,无组织排放造成环境差,同时投诉人还表示夜晚西门对面有人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年起向当地住建、城管、社区投诉未收到处理结果。”问题(受理编号:****************),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轮第*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兴宾区世纪星城西门外左右两侧停车位及绿化带被物业租给摊贩做菜市场”调查情况。经调查,小区西门外部分为小区公共区域,部分为交通公共用地,居民在空地上自发摆摊,世纪星城西门外左右两侧停车位及绿化带被物业是否租给摊贩做菜市场,有待进*步调查核实。该情况部分属实。
(*)关于“菜市场某些摊贩宰杀禽类污水溢出路面,无组织排放造成环境差”调查情况。****年5月**日,我区执法人员到该投诉地进行现场调查,现场确实存在乱摆乱卖、屠宰产生污水等乱象。经现场核查,投诉情况属实。
(*)关于“夜晚西门对面有人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调查情况。****年5月**日晚,我区执法人员到该投诉地进行现场调查,现场确实存在商贩利用喇叭叫卖,以及利用音响设备播放歌曲跳广场舞行为。经现场核查,该投诉情况属实。
(*)关于“****年起向当地住建、城管、社区投诉未收到处理结果”调查情况。我区曾收到群众反映该投诉地占道经营、乱排屠宰污水等问题的*****热线管理平台投诉件,收到投诉后我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整治,现场对存在占道经营、乱排污水等违规行为的商贩进行规劝教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传至广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供投诉人查看。因此,群众反映的“****年起向当地住建、城管、社区投诉未收到处理结果”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关于“菜市场某些摊贩宰杀禽类污水溢出路面,无组织排放造成环境差”的情况。****年5月**日至**日,我区多次对世纪星城小区门口占道摆卖、随意排放屠宰污水等乱象进行整治。5月**日,我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临时摊点已进行清理。对于小区门面售卖生禽的商铺,我区执法人员已责令商户整改,要求室内屠宰,当场清洗干净路面,禁止乱排污水。针对该处环境脏乱差问题,****年以来我区长期开展巡查整治。****年3月,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小区门口随意堆放的杂物进行清运,同时要求小区物业现场拉警戒线巩固整治成果;并在现场设置便民摊点,要求摊主在黄线内经营,不准压线超线,自行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污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关于“夜晚西门对面有人跳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情况。我区执法人员对因广场舞等产生噪音的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娱乐的同时尽量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步,我区将继续保持对世纪星城小区*带常态化巡查整治,如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责令整改和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整改成效:经现场核查,环境脏乱差问题明显改善,未发现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7天。
(*)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年**月**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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