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财务系统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口佳源广场2幢**层C-办****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财务系统采购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范围主要为业财管控和资金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满足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支持集团公司未来5-**年发展需求,实现不少于3家银行银企直联功能,管理平台财务人员在线使用数不低于**个,本次项目提供产品必须支持国产信创。管理平台为*次性买断,采购人有永久使用权,所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服务器本地部署。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徐杰、徐晓海、杜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安徽*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楼、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党风廉政建设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室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金女士
电 话:****-*******、****-*******
*、附件
链接:*****://***.*****.***/s/*******_***************
提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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