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第*人民医院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第*人民医院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1.采购标的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GE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完善的维保服务可以为医院医疗设备提供良好的维护、保养、维修服务,从而使设备处于最优化运行状态,提高运行效率,延长使用寿命。 3.采购标的数量:1宗(明细以实际招标明细为准)。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 | 是 | ****年**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第*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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